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政协委员、山东圣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吕茂盛反映: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商品信息被网络化,产生了大规模的有价值的虚拟财产,网店、手机支付账号和游戏账号以及其装备、宝藏等都成为虚拟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实践过程中,公证处普遍拒绝给虚拟财产出具公证书。因此,亟需完善虚拟财产公证立法。
一是法律对虚拟财产公正缺乏具体实施细则。虽然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意味着虚拟财产正式作为一项民事权益被写进我国的基本法律中,但《民法总则》只是起到概括性的指引作用,目前仍没有一部法律对虚拟财产公证进行详细的规定,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没有依据。因此,很多公证处在面对虚拟财产公证的时候,由于没有详细的法律依据害怕给自己招惹麻烦而不敢出具公证书。
二是居民对虚拟财产有强大的公证需求。如,淘宝店铺的继承,很多店铺积累了大量的顾客和资源,其店铺所有人如想将店铺赠与或继承给其他人,则需要公证,但目前对淘宝店铺进行公证还有一定难度。而且相较于实物财产,虚拟财产除了金钱外,还包含了欧宝体育APP下载_欧宝体育平台-在线官网的情感因素,如许多社交账户中的图片视频资料、聊天记录以及游戏账号角色等,也有越来越多的居民申请对此类虚拟财产进行公证,多样化的虚拟财产增加了公证的难度。
三是法律对虚拟财产没有进行严格的界定。虚拟财产狭义上指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从QQ、微信、微博账号到支付宝账号、游戏账号等具有经济价值的账号虚拟物品都属于虚拟财产的范围。并且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未来虚拟财产的范围还会进一步扩大,在社会中的财富占比会越来越高,但目前并没有对虚拟财产进行界定划分,当前,法学界存在着传统物权说、新型物权说、知识产权说、商品说、无形财产说等学术观点,其属性的不明确性增加了公证的难度。
四是虚拟财产的归属权问题不明确。虚拟财产尤其是各类账号的权属没有特定的凭证,比如一些免费注册的账号,虽然用户拥有账号和登录密码,但并没有法律规定此账号归属于用户还是网络平台和网络服务提供商。很多网络运营服务商在服务协议中规定用户只有网络账号使用权,甚至出现霸王条款,归属权的不明确性容易致使矛盾纠纷、法律争议。如《支付宝服务协议》规定“支付宝会员号和账户仅限您本人使用,不可转让、借用、赠与、继承,但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关财产权益可被依法继承。”同时,QQ账号,魔兽世界等账号也归网络运营商。因此一旦虚拟财产所有人意外死亡,其虚拟财产则会被网络公司收回注销,既损害了居民的财产权,也不利于网络市场的健康运行。
为此,建议:
一是完善虚拟财产公证的法律法规。尽快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虚拟财产公证作业的程序、规则,对虚拟财产进行严格的界定,立法确定虚拟财产的权利归属,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促进网络市场规范化发展。
二是全面推动公证信息化工作。由于虚拟财产多以网络数据形式存在,具有易篡改、易消失、储量大等特点,需要完善第三方数据保管、保全功能。探索建立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取证服务,建立虚拟财产相关公证书咨询平台,实现公证行业数据的互联互通,支持相互查询和调档,支持多地公证处协同取证和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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