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山东会员,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邵亮反映,在一些涉嫌重婚罪的案件中,男女双方在中国驻某国大使馆申请登记结婚。登记后,双方在未办理离婚的情况下,男方在中国国内民政部门又与另一女子登记结婚,该男子因涉嫌重婚罪被控告,警方需取得该男子与第一名女子婚姻关系存续的证据,但由于国内的民政婚姻登记系统与驻外使领馆的婚姻登记系统没有联网,因此只能逐级上报,通过外事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整个过程极为繁琐,耗时较长,浪费了司法资源。还有一些在需要将夫妻双方共同列为被告的诉讼中,律师及法官核实夫妻身份也存在重大障碍。
为此,建议:将我国驻外使领馆的婚姻登记系统与国内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系统联网,及早解决以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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