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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发布日期:2022-09-15 11:10  浏览量:

  

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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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言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二、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纯电动汽车

  (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三)燃料电池汽车

  (四)智能汽车

  (五)关键零部件

  (六)专用装备

  (七)支撑配套

  三、优化产业布局

  (一)两基地

  (二)五集群

  (三)山东半岛氢动走廊

  四、实施六大工程

  (一)产业集群培育工程

  (二)补链建链强链工程

  (三)产能利用提升工程

  (四)质量品牌打造工程

  (五)推广应用提速工程

  (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二)优化产业环境

  (三)加大扶持力度

  (四)健全智力支撑

  (五)强化宣传推广

  

  

  

  前 言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改善生态环境、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任务目标的内在要求,对于提升我省汽车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欧宝体育APP下载_欧宝体育平台-在线官网: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要加大研发力度,认真研究市场,用好用活政策,开发适应各种需求的产品,使之成为一个强劲的增长点”,这为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202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对全国产业发展进行了统筹部署和总体谋划,为我省提供了重要遵循。

  2018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强调要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电控技术,重点推进氢燃料电池产业化关键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鲁政字〔2018〕204号)进一步提出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向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发展。为加快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构建创新能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体系,打造全国领先、世界一流的产业集聚区,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为指导性规划,所指新能源汽车是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等。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欧宝体育APP下载_欧宝体育平台-在线官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抓住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机遇,优化产业布局,强化创新驱动,深化对外合作,着力构建产业集约集聚、产能高效利用、跨界融合拓展、服务生态完善的产业发展体系,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引领,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战略研究和趋势研判,强化要素保障,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市场环境,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宏观调控措施,形成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2、优化整合,做强龙头。严格落实产业政策,严控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鼓励现有燃油汽车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调整产品结构,发展新能源汽车。严格新建项目投资管理,防范盲目布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推动产业向产能利用充分、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地区聚集。加快低效产能出清,支持龙头骨干企业进行区域性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形成产业发展的规模效应。

  3、高端智能,绿色环保。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推动汽车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深度融合,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全过程,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

  4、自主创新,开放合作。加快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及核心零部件产品研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业配套体系。坚持开放思维,深化对外合作,加强外部优势资源导入和高端人才引进,积极融入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和价值链。

  5、产推结合,协同发展。坚持产品开发与推广应用协同并举,立足扩大终端应用市场,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积极培育新兴业态,拓展产品应用场景,打造全方位、深层次的优良产业生态,构建上下游充分贯通、产供销有效衔接的良性循环机制。

  (三)发展目标。

  1、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大幅提升。到2022年底,龙头企业行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认可度进一步提升,培育2家千亿级企业,2家300亿级企业,打造2-3个全球知名的整车和零部件品牌;到2025年底,龙头企业规模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在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打造2家千亿级企业,2家500亿级企业,3家300亿级企业,力争3-5个汽车及零部件品牌产销量进入国内同类产品前三位。

  2、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到2022年底,初步形成“两基地、五集群、一走廊”的产业布局,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30万辆,行业产值突破3000亿元;到2025年,集群优势更加突出,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50万辆,行业产值突破5000亿元,成为国内外竞争优势明显、国际影响力突出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聚集区。

  3、配套能力显著增强。到2022年底,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实现稳定供应,形成400亿瓦时动力电池、50万台套驱动电机、2万台燃料电池发动机及系统配套能力。到2025年底,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具备规模化国际供给和配套能力,形成600亿瓦时动力电池、100万台套驱动电机、5万台燃料电池发动机及系统配套能力。

  4、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到2022年底,打造1-2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培育10家左右智能汽车核心技术开发企业,新能源汽车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等关键技术指标国内领先,高强度汽车钢、轻质合金等新材料实现批量化应用,具备复杂工况下有条件自动驾驶的研发和测试能力。到2025年底,建成20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80家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轻量化、智能制造水平取得重大突破,高比能动力电池、集成化电驱动系统、燃料电池、自动驾驶等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5、推广应用全国领先。到2022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应用规模超过50万辆,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领域电动化率超过80%,建成公共领域充换电站3600座、充电桩10万个、加氢站30座(含与其他能源合建站)。到2025年底,全省累计推广应用规模达到100万辆以上,公共领域电动化率力争达到90%,建成公共领域充换电站4000座、充电桩15万个、加氢站100座(含与其他能源合建站),成为国内外重要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基地。

 

序号

项目

关键指标

2022年

2025年

1

产业规模

新能源汽车产量(万辆)

30

50

新能源汽车占汽车总产量比例

12%

19%

新能源乘用车产量(万辆)

18

30

新能源商用车产量(万辆)

12

20

燃料电池汽车产能(万辆)

0.5

2

 

2

技术创新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个)

15

20

国家级创新平台(个)

1

2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个)

60

80

3

产业集聚

两基地(亿元)

1400

2150

五集群(亿元)

1400

2350

 

 

氢动走廊

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辆)

2800

6900

加氢站数量(座)

28

69

 

产值(亿元)

200

1000

4

龙头企业

千亿级企业数量(个)

2

2

500亿级企业数量(个)

-

2

300亿级企业数量

2

3

5

智能化应用

智能化核心技术开发和工程化企业数量(家)

10

20

开放性智能汽车测试道路(条)

1

2

智能汽车测试与应用示范区(个)

1

2

汽车智能化设备省内配套份额

50%

60%

具备驾驶辅助及部分自动驾驶功能车辆占比

40%

50%

6

推广规模

年推广应用规模(万辆)

15

25

累计推广量(万辆)

50

100

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比例

80%

90%

7

基础设施

公共领域充换电站(座)

3600

4000

公共领域充电桩(万个)

10

15

8

商业模式创新

后市场新模式新业态创新企业(家)

3

5

 

  二、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重点聚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智能汽车和关键零部件,兼顾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协同发展生产测试、充换电及制加氢专用装备,积极培育金融信贷、分时租赁等后市场新兴业态,打造技术水平领先、品牌优势突出、产业链条完整、发展环境优良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

  (一)纯电动汽车。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高安全、高性能、合理成本为目标,重点攻克整车平台正向研发、轻量化、整车安全等关键技术,加快提升整车检测及诊断能力和智能制造水平。

  乘用车领域。大力发展私人用车、公务用车、网约车、出租车、租赁服务、共享出行等领域的纯电动轿车、SUV、MPV等产品,开发符合乡村出行特点和消费水平的高性价比纯电动乘用车产品。到2022年底,纯电动乘用车经济性和轻量化水平大幅提升,整车轻量化对续驶里程提升贡献率不低于10%。到2025年底,纯电动乘用车产品综合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整车寿命不低于50万公里,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

  客车领域。以城市公交车、旅游客车、通勤车等为重点,大力发展高安全、高性能、长寿命的纯电动客车,加快新型电动化底盘、轻量化车身的正向研发,降低整车电耗。到2022年底,工况法整车电耗小于3.5千瓦时/百公里·吨,整车成本接近传统燃油客车。到2025年底,整车电耗水平国内领先,成本满足大规模推广要求。

  货车及专用车领域。发展城区及城际物流配送等中短途轻型载货汽车,以及应用于市政环卫、快递投揽等领域的纯电动专用车。重点突破高强度轻量化车身、高集成度电驱动系统、分布式驱动、智能化控制及自动驾驶等技术,进一步丰富产品体系。到2025年底,纯电动货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28瓦时/公里·千克,作业类纯电动专用车吨百公里电耗不超过8千瓦时。

  (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发展紧凑型及以上私人用车、公务用车、中长途租赁用车等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开发低成本轻度混合动力、自动变速器控制、低成本高效混联式混合动力系统。到2025年底,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降至2.0升/百公里,产品性能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排放标准满足同期要求。

  (三)燃料电池汽车。重点发展燃料电池客车、重型牵引车、物流车、环卫车等商用车产品,远期发展乘用车产品。到2022年底,10米级燃料电池公交车工况法氢气消耗量小于5公斤/百公里,成本满足小批量推广要求。到2025年底,氢气消耗量小于4公斤/百公里,成本满足规模化推广要求。

  (四)智能汽车。重点攻克智能网联汽车感知、决策、控制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开发虚拟仿真、实车道路测试等验证工具,搭建反映道路环境和驾驶行为的测试基础数据库及测试评价平台,逐步形成研发生产与测试应用相互支撑的产业体系。到2022年底,汽车智能化设备或系统省内配套份额达到50%左右,驾驶辅助及部分自动驾驶系统新车装配率达到40%左右。到2025年底,汽车智能化设备或系统省内配套份额达到60%左右,驾驶辅助、部分自动驾驶及有条件自动驾驶系统新车装配率达到50%左右。

  (五)关键零部件。

  动力电池及系统。重点发展高安全、高比能、长寿命、低成本的新一代三元材料、磷酸铁锂等锂离子动力电池及其系统。开展固态电池等下一代锂离子动力电池和锂硫、锂空气等新材料体系动力电池研发。攻关动力电池免拆解无损设计及制造工艺,构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加强退役动力电池快速无损梯次利用、材料回收再利用研究。到2025年底,普及型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达到250瓦时/公斤,系统比能量达到160瓦时/公斤;高端型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达到350瓦时/公斤,系统比能量达到250瓦时/公斤,系统成本降至0.7元/瓦时,下一代锂离子动力电池技术实现突破,形成批量装车应用能力。

  电驱动系统。重点发展高效集成纯电驱动系统、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及动力总成、高效增程器、电动车专用变速器、高速减速器、多合一控制系统、逆变器、车规级IGBT、碳化硅芯片、高压电力电子等关键零部件。到2022年底,乘用车驱动电机系统20秒有效比功率不低于4千瓦/公斤,商用车低速驱动电机系统30秒有效比扭矩不低于18牛米/公斤,高速驱动电机系统30秒有效比功率不低于2.5千瓦/公斤,纯电驱动系统最高机械传动效率达到91%。到2025年底,乘用车驱动电机系统20秒有效比功率不低于4.5千瓦/公斤,商用车低速驱动电机系统30秒有效比扭矩不低于19牛米/公斤,高速驱动电机系统30秒有效比功率不低于2.8千瓦/公斤,纯电驱动系统最高机械传动效率达到93%以上。

  车用燃料电池。重点发展质子交换膜、双极板、高性能碳纸、低铂催化剂等关键材料,以及电堆和系统关键部件,实现批量化生产。到2022年底,商用车燃料电池功率密度达到2.0千瓦/升,寿命达到1.2万小时以上,冷启动温度低于-30℃。到2025年底,功率密度达到3.0千瓦/升,冷启动温度低于-40℃,寿命达到1.5万小时以上,成本满足市场推广要求。

  整车控制系统。研发以能量管理为核心的整车电控系统,突破融合多信息、高集成度的动力系统电动化技术难题,开发包含能量管理、转矩控制、安全监控等功能的全新架构整车动力控制单元,开发符合ISO26262标准的整车控制系统软硬件产品。到2025年底,整车控制器具备与北斗导航系统、5G通信系统和智能交通系统相结合的智能驾驶控制功能。

  核心原材料。加快以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为代表的动力电池相关材料研发生产,重点发展高比能磷酸铁锂、高镍三元材料、多元复合锂等正极材料,石墨、硅碳等负极材料,新型电解液及石墨烯导电剂材料,着力突破高性能电池隔膜、电池系统热管理相关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积极布局固态电池、锂硫电池等下一代车用动力电池和关键材料。发展高性能钕铁硼、硅钢、漆包线等车用驱动电机关键材料。促进高强度钢、轻质合金、碳纤维、非金属复合材料等新型轻量化材料在新能源汽车上应用。

  其他关键零部件。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专用电空调、电制动、电转向、电动空压机、电动自动空调、线控转向助力系统、智能主动安全系统、制动力分配、刹车辅助和电子驻车等电动汽车和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产品的产业化。

  (六)专用装备。充分发挥装备制造大省优势,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专用装备,与产业转型升级形成有效联动。

  高端生产与测试装备。重点开发车身高速多工位自动冲压生产线、动力电池宽幅高速正反面同时涂布设备、预锂化真空镀锂设备、多工序综合一体机、驱动电机车用扁铜线定子生产设备、自动化高性能碳纤维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线、车用电机模拟器、控制系统在环仿真设备,以及汽车碳纤维复合材料生产设备、轻质合金焊接及连接设备、燃料电池生产制造及试验测试装备。

  充换电设备。重点突破充电高压防护、大功率快充、无线充电技术,鼓励发展智能柔性充电、充电监控、智能运维、电池安全主动防护、电动汽车群智能充电、共享换电、智能微网等技术,加快车载充电设备、智能充电桩、大功率快速充电设备以及电池快换设备、充电桩安全防护装备产业化。

  制氢加氢设备。重点研发快速、安全、低成本加氢设施技术产品,以及工业副产制备车用氢气工艺、化石能源制氢和碳捕捉封存技术,突破高压氢气快速安全高效充装关键技术、新型车载加氢技术验证以及分级加注技术,开发加氢机、控制阀组、氢气压缩机、站控系统等产品。

  (七)支撑配套。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与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融合发展,培育新业态,打造新模式。重点发展科技研发、金融信贷、融资租赁、分时租赁、创业孵化、技术转移、检测认证等高附加值生产性服务业。培育二手车交易、职业技能培训、出行大数据服务等新兴产业。鼓励整车企业整合上下游资源、贯通产业链条,由汽车生产供应商向智能出行服务商转变。

  三、优化产业布局

  按照突出优势、集聚集约的原则,发挥济南、青岛两市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商贸物流发达、市场辐射较广的优势,集中打造济南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基地和青岛新能源乘用车产业基地。鼓励“两基地”在优化存量的基础上,积极招引大型头部企业,放大规模效应,做优做强品牌,全力打造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两大高地。

  按照区域联动、错位发展的原则,建设烟台、日照、德州新能源乘用车产业集群和淄博、聊城新能源商用车产业集群。五个集群以优化存量、整合提升为重点,推动现有企业加快电动化转型和产能利用水平提升,与“两基地”形成高效协同。

  按照超前布局、引领发展的原则,建设“山东半岛氢动走廊”,走廊内企业重点聚焦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强化科技研发、攻克关键技术、加快示范推广,探索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商业化发展路径,形成“研产供用”一体化发展体系。

  统筹新建整车项目布局,优先支持在济南、青岛布局新建整车项目,其他地市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再布局整车项目,防止盲目布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推动新增产能向“两基地”集中,进一步提升“两基地”的规模体量,提高全省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其他地市确有必要新建整车项目的,须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符合国家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有关规定;二是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三是招引的企业实力突出,上两个年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市场销量在同产品类别中位居前列。对关系全省重大生产力布局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项目在审核评估的基础上一事一议。

  (一)两基地。

  1.济南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基地。以济南市为核心,重点依托中国重汽集团、山东豪驰智能汽车有限公司,发挥传统商用车制造优势和品牌影响力,积极发展新能源产品,加速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等核心部件产业向基地集聚,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加快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技术水平先进、产品系列齐全、竞争优势明显、智能水平领先的综合性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基地。

  基地范围包括重汽章丘园区、莱芜园区、高新区研发中心和豪驰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依托中国重汽集团化优势,对标戴姆勒、斯堪尼亚、曼等全球领军企业,利用大数据、云平台等新技术,统筹全球创新资源,打造协同高效的链合创新平台,尽快掌握动力总成、新能源、智能化、车联网等关键核心技术,形成全产业链优势。加快品牌国际化进程,大力推广“黄河”品牌,形成“黄河”、“豪沃”、“汕德卡”并肩发展格局,在巩固重卡优势的基础上延伸发展轻卡产品,拓展新能源产品谱系,把中国重汽打造为“中国智造”新名片和全球最大的全系列商用车企业集团。加快豪驰智能新能源物流车产业园建设,引导企业以物流配送应用端需求为导向,面向城市配送“最后一公里”提供智能终端解决方案。到2022年底,基地形成5000辆新能源客车、7 万辆新能源货车生产能力,产值达到400亿元;到2025年底,新能源货车生产能力达到11万辆,产值突破650亿元。

  

专栏1 济南新能源商用车产业基地

发展方向:新能源货车、客车、纯电动港口牵引车、新能源专用车、动力总成核心部件产业、智能商用车、新能源物流车、智慧物流车等。

重点项目:重汽豪沃客车5000辆新能源客车项目、中国重汽济南卡车智能网联重卡项目、山东豪驰年产5万辆新能源商用车项目、山东圣泉锂电池项目、商河县力柏新能源锂电池项目、山东爱普电器智能充电桩项目、济南鑫源鑫新能源汽车转向架项目。

  

  2.青岛新能源乘用车产业基地。以青岛市为核心,发挥乘用车产业基础扎实、零部件配套体系完善的优势,重点依托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等骨干企业,招引1-2家国内头部企业或全球知名企业,充分利用其品牌影响力和市场渠道优势,打造以新能源乘用车为主,关键零部件、智能汽车协同发展的产业基地。

  基地范围包括北汽新能源莱西产业园、一汽大众即墨产业园、上汽通用五菱西海岸新区产业园。围绕补链强链,吸引一批行业领先的造型设计、创新研发、电力电子、测试验证等关键环节配套企业,加强整车企业与核心零部件、关键材料及海信、海尔等信息技术企业深度合作,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引导企业开展智能汽车测试示范和推广应用,加快智能化转型。持续增强充电设备制造及充电运营领域竞争优势,推进新能源汽车与互联网+、共享经济融合发展,推广分时租赁、共享出行等新业态、新模式,拓展汽车后市场,努力打造创新要素集聚、产业深度融合、配套体系健全、服务内容完善的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标杆。到2022年底,新能源乘用车产能达到50万辆,实现产值1000亿元,后市场增值服务产值占比达到15%;到2025年底,产能达到70万辆,产值突破1500亿元,后市场增值服务产值占比达到20%以上。

  

  

专栏2 青岛新能源乘用车产业基地

发展方向:中高端新能源乘用车、纯电动微型乘用车、增程式乘用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新能源核心零部件,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石墨烯、碳纳米管,充电设备、充电运营服务,智能出行服务、智能汽车。

重点项目:北汽新能源青岛基地项目、北京汽车整车制造基地项目、一汽-大众青岛分公司纯电动乘用车项目、上汽通用五菱青岛分公司纯电动乘用车项目、一汽解放新能源轻卡项目、天际汽车青岛分公司2万辆新能源客车项目、青岛美锦新能源0.5万辆氢燃料电池商用车项目、奇瑞青岛分公司年产15万辆乘用车项目、青岛国轩动力电池项目、中安芯界石墨烯快充锂电池生产研发基地项目、青岛力神动力电池项目、青岛多元锂业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乾运高科动力电池及材料项目、昊鑫科技石墨烯和碳纳米管项目、海沃汽车零部件项目、海卓动力氢能与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关键零部件制造项目、海信智能交通项目、青岛特锐德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项目等。

 

 

  (二)五集群。

  1.烟台新能源乘用车产业集群。集群包括以上汽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为主体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和以山东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舒驰客车为主体的莱阳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韩(烟台)产业园的政策叠加优势,积极招引国际一流、高附加值零部件企业。支持上汽通用东岳汽车有限公司实施电动化转型升级,发展新能源中高端乘用车,加快推进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打造面向东北亚的开放型新能源汽车产业新高地。到2022年底,形成新能源汽车产能7万辆,产值达到300亿元;到2025年底,形成新能源汽车产能18万辆,产值达到600亿元。

  

  

专栏3 烟台新能源乘用车产业集群

发展方向: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中高端纯电动乘用车,纯电动客车、物流车、市政环卫车、冷藏车,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等核心零部件,锂电正负极材料,电池热管理系统、动力电池安全预警系统,轻量化电池壳体、PACK托盘,电机关键材料、电转向系统,电空调、车联网、无线充电设备、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

重点项目:上汽通用东岳中高端新能源乘用车项目、一汽吉林烟台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项目、山汽制造新能源商用车升级改造项目、现代汽车研发中心项目、正海磁材电机磁性材料项目、首钢丰田空调压缩机项目。

  

  2.日照新能源乘用车产业集群。集群包括威奕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日照河山汽车产业园、恒润莒县开发区产业园。发挥山钢日照基地、日照钢铁集团第三代汽车用钢生产制造优势,促进汽车产业与钢铁产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形成精品钢—核心零部件—高端乘用车的特色产业体系,打造高起点、高标准新能源乘用车产业新高地。引导日照威奕汽车有限公司、河北中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湖南恒润汽车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等企业发展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鼓励长城WEY研发中心加快智能汽车关键技术攻关,推动车联网、自动驾驶、车载环境感知、智能控制系统开发应用。到2022年底,形成13万辆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产值达到350亿元;到2025年底,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15万辆,产值突破600亿元。

  

  

专栏4日照新能源乘用车产业集群

发展方向: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研发、运营服务,智能汽车技术研发与测试示范等。

重点项目:日照威奕年产10万辆整车项目(含新能源SUV)、长城汽车WEY研发中心、河北中兴日照分公司年产4万辆新能源汽车项目、湖南恒润日照分公司年产5万辆新能源SUV乘用车项目、日照特来电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项目、山东圣安泰充电设施设备项目、长城汽车欧拉智慧出行项目、海汇新能源纯电动冷链物流车项目。

 

  3.德州新能源乘用车产业集群。集群包括乐陵龙华汽车产业园、齐河奇瑞汽车产业园。依托奇瑞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齐河分公司、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等企业,发挥京津冀技术合作与产业承接区位优势,积极引进车联网、车载智能终端、关键零部件企业,完善产业链条,强化配套支撑,重点发展适应特定消费需求、高性价比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形成区域市场竞争优势。到2022年底,形成9万辆新能源汽车的生产能力,集群产值达到 300亿元;到2025年底,产值突破 400亿元。

  

 

专栏5 德州新能源商用车产业集群

发展方向:新能源乘用车,动力电池、驱动系统、电控等核心部件,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

重点项目:奇瑞新能源齐河分公司年产3万辆纯电动乘用车项目、黑龙江龙华汽车乐陵分公司1万辆大中型新能源客车生产项目、北汽制造德州分公司年产5万辆新能源汽车项目、山东联孚电机及电控系统产业化项目、中机寰宇德州认证检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4.淄博新能源商用车产业集群。集群包括淄川汽车产业园区、临淄汽车产业园区、淄川高新技术创业中心。依托吉利独有的高效e-GAPF动力系统,重点发展新能源智能化中高端皮卡、高端越野车、新能源智能化轻卡、新能源公交客车、新能源重卡。全面应用智能互联、智能驾驶及人本安全等先进技术,发展以节能减排和超低运营成本的全新动力系统为核心的新能源高端商用车产业。高标准引入新一代锂电池、氢燃料电池、电机、电控系统、车联网、汽车工业互联网等一批汽车零部件及技术服务配套企业及研发中心、认证检测中心,加速产业链延伸,强化产业配套支撑,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新能源高端商用车生产基地。积极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强化对外合作招引,大力发展无人驾驶技术,依托一清舜泰、众联能创等企业,攻克核心算法系统、线控底盘系统等核心技术,打造完整的产业生态链条,形成产业发展的引领优势。到2022年底,集群生产规模达到3万辆,实现产值150亿元;到2025年底,实现产值350亿元。

  

 

专栏6 淄博新能源商用车产业集群

发展方向:新能源智能化中高端皮卡、高端越野车、新能源智能化轻卡、新能源公交客车、氢燃料客车、甲醇重卡、无人驾驶应用。

重点项目:吉利新能源3万辆高端商用车产能整合改造提升项目、泰展机电伺服电机项目、雷帕得少片轻量化高品质弹簧项目、中车新能源电机项目、无人驾驶产业园项目。

 

 

  5.聊城新能源客车产业集群。集群包括中通客车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府区产业园区。依托中通客车技术品牌优势,加快推进新能源商用车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发挥山东重工的集团资源优势,加大与潍柴集团合作力度,重点发展纯电动及燃料电池城市客车、旅游团体车、校车、物流车等新能源商用车,提升整车集成化、平台化、轻量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新能源客车产业集群。2022年底,集群生产规模达到3万辆,实现产值300亿元;2025年底,生产规模达到3.5万辆,产值超过400亿元。

  

 

专栏7 聊城新能源客车产业集群

发展方向:纯电动及燃料电池客车、物流车、旅游团体车、校车,动力电池、电驱动系统、轮毂电机等关键零部件产品,智能客车。

重点项目:中通客车5000辆新能源客车项目、中通客车3万辆新能源商用车升级改造项目、山东天海新能源汽车电子电气项目、聊城财金博源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关键零件及轻量化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山东芯力量电机控制器及轮毂电机零部件项目。

 

 

  (三)山东半岛氢动走廊。发挥省内氢气资源丰富、装备制造基础扎实、燃料电池产业链快速集聚的优势,以济青高速北线、南线为横轴,以鲁京津冀物流大通道为纵轴,在聊城、济南、济宁、淄博、潍坊、青岛及沿线区域,布局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生产和应用,建设“研、产、供、用”一体化的“山东半岛氢动走廊”,打造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产业链条优质完备、应用规模国内领先的氢能产业示范区。2022年底,氢动走廊及周边地区产值达到200亿元,到2025年底,产值力争达到1000亿元。

  1.着力提升自主研发能力。立足自主创新,加强国际合作,提升自主研发能力,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充分发挥山东省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联盟的牵头作用,联合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积极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进行协同开发和联合创新,实现关键技术自主可控。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制定,高标准建设国家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中心,打造技术全球引领的燃料电池汽车创新高地。

  2.生产优势整车及零部件产品。依托中通客车、中国重汽等企业,加快燃料电池汽车正向开发,实现批量化生产。发展燃料电池客车、重型牵引车、物流车、环卫车、自卸车等产品,拓展产品谱系,满足多元场景需求,形成万辆级整车生产能力。依托潍柴动力、东岳集团、通洋氢能、德州氢普、烟台冰轮等企业,发展燃料电池系统集成与控制、质子交换膜、膜电极、双极板、空压机等关键零部件和核心材料,提升车载储氢系统、氢气循环泵等装备制造能力,打造国际领先的燃料电池汽车和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基地。到2025年底,燃料电池整车产能达到2万辆,培育2家以上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独角兽企业,产品进入全球主流配套体系。

  3.完善氢能供给体系。依托山东能源、滨化集团、齐鲁石化等企业,加速实现工业副产氢气提纯、高压氢气运输装备产业化,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和核能制氢,逐步降低制氢成本。开展液态储氢、固态储氢、管道输运等前沿技术储备研究。加快研发加氢设备、加氢站控制集成、高压阀体等核心技术和部件,提高国产化率。鼓励建设综合能源补给站,降低加氢站建设成本,构建安全、便捷、经济的氢能生产供应体系。到2025年底,氢气供应能力支撑万辆级燃料电池汽车运行,整车运行成本接近传统燃油车。

  4.加快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以氢动走廊沿线各市为点,以济青高速、鲁京津冀及辐射区域为线,布局点线结合的加氢站网络,按照“先商后乘”的思路,先期在城市公交、城际客运、干线物流、冷链运输、港口及机场作业、市政环卫等领域开展商业化示范运行,后期向乘用车拓展。鼓励走廊内城市制定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方案,完善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及车辆运营政策支持体系。到2022年底,氢动走廊城市建成加氢站28座,推广燃料电池汽车2800辆,到2025年底,氢动走廊城市建成加氢站69座,推广燃料电池汽车6900辆。

 


 

专栏8  山东半岛氢动走廊

发展方向:燃料电池客车、重型牵引车、物流车、环卫车、自卸车、乘用车,燃料电池电堆、空压机、DC/DC、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车用氢气提纯制备设备、35/70MPa储氢瓶,液氢、固态储氢、液体有机物储氢、加氢站用装备。

重点项目:潍柴5万台套级燃料电池发动机、电堆及膜电极项目、35 /70兆帕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项目、氢能燃料电池创新中心、氢谷产业园项目、济南70兆帕氢燃料电池车用IV型储氢瓶项目、山东氢谷新能源技术研究院项目、中通燃料电池汽车研发试验基地项目、山东通洋氢能动力30-60千瓦燃料电池系统产业化项目、富源增压器氢燃料电池用空气悬浮离心压缩机项目、联盟车用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德州氢泓40千瓦燃料电池电堆产业化项目、奥扬科技氢能源汽车供氢系统产业化及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潍氢动力年产10万套甲醇重整制氢燃料电池项目、东岳集团150万平方米燃料电池质子交换膜项目、氢璞车载燃料电池电堆及电堆膜电极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中鲁氢能源年产2万台氢燃料电池电堆项目、青岛美锦氢能科技生态园项目、中德氢能源产业园项目、山东保福动力氢能源汽车项目、山东滨华风光氢一体化项目、山东滨华氢能装备制造集成项目、山东滨华副产氢提纯项目、鲁北集团智慧锂电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鲁北集团氢能全产业链示范基地项目、鲁北集团新能源汽车碳纤维复合材料基地项目、唐正能源100MW生态高效渔光互补示范项目、通威东营渔光一体生态园区项目、海卓动力氢能与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关键零部件制造项目、院士港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实验室。

 

 

  四、实施六大工程

  聚焦发展目标,实施产业集群培育、补链建链强链、产能利用提升、质量品牌打造、推广应用提速、基础设施建设六大工程,推动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产业集群培育工程。以集群化发展为导向,集中力量做大做强领航型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的品牌虹吸效应和市场渠道优势,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引领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围绕整车、关键零部件、上下游配套、专用车四大板块,打造龙头带动、配套支撑、高效协同的发展格局,形成“原材料-零部件-整机整车-后市场”的完整产业体系。

  打造领航型龙头整车企业。支持中国重汽、北汽福田、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等国内领先的大型商用车企业扩能增效,提高新能源产品渗透率,利用现有渠道优势进一步拓展市场,打造国际知名的行业领先企业;引导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日照威奕汽车有限公司、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豪驰智能汽车有限公司等企业积极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实现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客户服务一体化发展,加快由产品制造商向制造型服务商转型,形成新兴业态引领优势。到2025年底,培育3-5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新能源商用车领航企业,1-2家新能源乘用车龙头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国资委、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培育关键零部件企业。支持潍柴集团、东岳集团、烟台冰轮、精进电动、玉皇新能源、特来电等企业聚焦细分领域,瞄准国际一流,强化自主研发,打造拳头型产品,不断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产品质量优的隐形冠军企业。到2025年底,新增不少于20家零部件企业进入国内外主流新能源整车配套体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参与)

  发展上游先进材料和下游智能服务配套企业。支持威海拓展纤维、魏桥集团、南山铝业集团、滨化集团、海尔集团、浪潮集团等企业,与新能源整车、关键零部件企业深度融合、集成创新,积极开发智能化、V2X、车用氢能供给、轻量化材料等技术产品,打造一批高成长型汽车关联企业。支持一清舜泰、众联能创等企业强化研发攻关,大力发展无人驾驶技术,形成前沿技术和新兴业态的引领优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参与)

  打造谱系丰富的专用车企业。支持中国重汽青岛重工、日照五征等专用车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工艺升级,做精做细环卫、医疗、消防、物流等领域的新能源专用车,丰富产品体系。组织研究制定技术更先进、规格更高端、场景更适用的专用车地方标准,提升产品质量。通过适用场景电动化政策推动和政府采购拉动,逐步提升品牌市场占有率,到2025年底,打造2-3家国内知名的专用车生产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参与)

  (二)补链建链强链工程。以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为目标,聚焦关键环节,精准补链强链,构建新能源汽车产业双循环发展格局。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将新能源汽车及智能汽车关键共性技术和卡脖子产品纳入省重点研发计划支持方向,鼓励省内整车企业、关键零部件企业、科技关联企业、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产业联盟,开展联合攻关,在一定范围内推广成果共享,构建“基础研究+工程应用+成果转化”的创新体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参与)

  强化国产零部件产品的适配性和适用性检验检测,给予已取得突破的国产技术适配空间,逐步形成国产化替代,破解高端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梳理产业链薄弱环节和空白领域,制定重点招商产业目录,瞄准国内国际领先企业,开展补充式、填空式招商。鼓励企业以投资入股、兼并收购等方式与国际国内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参与产业链条关键环节,巩固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建立多渠道供应体系,确保产业链条安全可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三)产能利用提升工程。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行业产能利用水平。建立全省汽车产能监测预警和全面核查机制,严格落实产业政策要求和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强化督导问责,防范产能过剩。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推动有条件的低速电动车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支持在产能整合的基础上新建、改扩建汽车投资项目。推动汽车产能优化整合,对产能利用率长期偏低的企业进行整顿提升,鼓励企业通过产能转让、战略重组等方式对外合作,盘活资源。引导现有新能源汽车企业迎合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开发符合乡村出行需要的小微型电动汽车,促进乡村地区消费升级。到2022年底,乘用车产能利用率提高到50%以上;到2025年底,乘用车产能利用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四)质量品牌打造工程。引导企业瞄准国际、对标一流,提高产品的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环境适应性。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分领域推动制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促进产品提质升级。严格落实产品“三包”制度,依法提供缺陷汽车产品线索,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忠诚度,塑造品牌美誉度。支持企业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鼓励企业联合国家专业机构举办具有相当规模和影响力的国内国际论坛或展会,利用国际产业合作、国内外重大活动等平台,加大“黄河”重卡等自主品牌的宣传推广力度,打造“山东新能源汽车”品牌名片。(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牵头)

  (五)推广应用提速工程。

  营造一流用车环境。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税、车船税减免政策,研究制定不限行、充电停车费减免、充电停车位专享等措施,扩大新能源汽车通行范围。开辟新能源汽车上牌、保险、年检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建立完善整车及动力电池在线监控系统,提升安全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车辆安全运行。(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银保监局、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分级推进规模化应用。自2021年开始,济南、青岛、烟台、日照、德州、淄博、聊城7个新能源汽车主产区,新能源汽车推广量每年增长20%以上,其他城市每年增长15%以上。加大新能源汽车下乡支持力度,鼓励农村居民淘汰低速电动车购置新能源汽车。(各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参与)省级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除有特殊工作要求外,应当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各市参照省级机关标准执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各市人民政府参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环卫等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出租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及清洁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其他城市新增的公交、出租、环卫车辆,新能源及清洁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70%。(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市人民政府参与)鼓励省内3A级以上景区旅游巴士、机场摆渡车等更新使用新能源汽车。(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加快绿色物流配送服务示范推广。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货运配送企业、共享运力平台运营商加快城市标准化电动物流配送车辆推广应用。鼓励乡村电商快递配送、农产品集散物流等环节使用新能源物流车。积极培育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环境,在货运量大、路线相对固定、配送业务稳定领域,建设燃料电池物流车货运专线。到2022年底,重点在济南、青岛、烟台城市配送领域示范推广,对临沂商城、寿光蔬菜批发基地等重点区域形成辐射带动;到2025年底,绿色物流配送范围进一步扩展,争取实现全省覆盖。(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市人民政府参与)

  支持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融合发展,以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推动汽车企业参与公共服务,延长产业链条。乘用车领域,大力发展分时租赁、共享出行、车电分离等新业态、新模式,鼓励整车企业以战略投资、产业合作等方式培育引入智慧出行运营服务,由生产制造商向出行服务商转型,拓展汽车后市场。商用车领域,探索建立由金融投资机构、新能源整车和专用车企业共同参与的区域性综合运营服务平台,强化供需有效对接,建立评价标准体系,引导汽车企业由卖产品向卖服务转型,提供适配车辆、道理清扫、垃圾清运、城市绿化等一揽子服务,逐步向公共交通、物流运输等领域拓展,实现“厂商-平台-服务-终端”的产业转型,优化供应链,重塑价值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参与)

  开展智能汽车试点示范。以新能源智能商用车为突破口,率先在港口、机场、公路港、大型物流园区等区域建设智能交通路网,开展智能汽车试点示范。推进华东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淄博无人驾驶产业园等项目建设,逐步完善省内智能网联汽车自主研发和生产配套体系。2022年底前实现封闭环境智能汽车试点示范,2025年底在部分城市、高速公路进行智能汽车与智能交通试点示范,试点建设新一代车用无线通信5G-V2X路网和高精度时空基准服务网络,创建车联网先导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开放应用场景,开展路测示范,为全省推广做好政策、标准、产品等系列准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参与)

  

  

专栏9  山东省新能源汽车八大应用场景

1.公交客运:在城市公交、通勤班车、城际客运、旅游巴士等应用场景,根据线路特征和基础设施配备情况,推广适应场景特征的相应技术路线新能源客车。

2.私人出行:推广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满足私家车新购和置换需求,多措并举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

3.出租与租赁汽车:引导出租车、网约车运营商在新增和更新车辆中,加大新能源乘用车应用比例。在长/短期租赁、分时租赁、共享汽车领域,引导运营主体使用新能源汽车。

4.公务用车: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除有特殊工作要求外,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

5.物流配送:在城市货运、农资配送、冷链运输、快递揽收配送、乡村电商物流等应用场景,推广新能源物流车。

6.市政环卫:在道路清扫、垃圾转运、市政工程、公路养护等作业场景,推广新能源车型。

7.港口、铁路、机场用车:鼓励港口、铁路、机场在货物转运、站内作业场景推广新能源物流车和专用作业车,开展燃料电池重型物流车规模化示范应用。

8.园区与矿山物流:在钢铁、化工等工业园区以及矿山内物料转运、接驳运输等场景,推广纯电动和燃料电池重型物流车。

 

 

  (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高效安全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分类有序推进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以住宅和办公场所充电为主,城市公共充电为辅、城际间快速充换电为补充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形成各城市中心城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公共充换电网络。支持公交、环卫、市政等停车作业场站配建充电设施,沿途合理建设快充站。加快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交通枢纽、驻车换乘(P+R)停车场、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充电设施建设进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具备条件的加油站配建公共快充站,适当建设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的自动化换电设施。(省能源局牵头,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推动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积极推进现有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充电服务企业、物业公司在公共停车位配建公共充电设施,建立分时共享机制,满足私人充电需求。支持农村地区开展电网升级改造和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牵头,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提升基础设施智能服务水平。建设山东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桩与车、桩与桩、桩与运营商互联互通,建立基础设施运行评价体系。探索利用平台开展增值业务。为用户提供导航、状态查询、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提升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实现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流、信息流和业务流的双向联通。(省能源局牵头,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参与)

  开展氢能利用及加氢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工业副产氢提纯及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应用,建立绿色、高效、低成本的车用氢气储运体系。完善加氢基础设施立项、审批、建设、验收、运营等环节管理规范。引导企业根据氢燃料供给、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场景需求,合理布局加氢基础设施,引导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开展油、气、氢、电综合能源补给服务。落实《山东省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30年)》,到2025年底前,加氢站布局便利公交车辆加氢应用,覆盖全省“两纵两横”高速公路、港口及大型物流中转站,基本满足万辆级燃料电池汽车使用需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牵头,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各部门及各市之间的协调配合,统筹研究制定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导推进规划实施,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加快新能源及智能汽车商业化、产业化步伐,实现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二)优化产业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事前审批,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界定行政审批服务局、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执法机构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强化属地备案和监管责任。推动现有企业与产业链优势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提高全省汽车产能利用水平。加快“引进来”“走出去”步伐,推动跨国资本、技术、管理、人才等合作,提高国际合作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三)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全政银企合作机制,引导扩大信贷投放,提高直接融资比例,鼓励兼并重组盘活资源。筛选一批经济效益好、技术含量高、辐射带动强的新能源汽车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完善“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给予大力支持。(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参与)

  (四)健全智力支撑。发挥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工程引领作用,加强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行业领军人才、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业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开展订单式、专业化培养,大力培养产业发展所需的高技能人才;鼓励省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增设新能源汽车相关专业,重点加强车辆工程、汽车电子、机电一体化、电化学、新材料、人工智能、智能交通等相关学科建设。(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五)强化宣传推广。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新能源汽车的节能减排作用,宣传购置和使用优惠政策,举办新能源汽车技术普及、会议论坛、展览展示、驾乘体验等活动。加大省内新能源汽车品牌宣传推广,提升品牌知名度和产品认可度,营造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和动态评估,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成果阶段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调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各市人民政府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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